
广州海关南办公区1-6号冷却塔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线、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CFCA:。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联系方式:李静春(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28866288、 28866163